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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爱博体育    发布时间:2024-08-25 08:01:11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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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亿,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2,916.6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3.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2.86%。其中,汽车变速器实现营业收入2.66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60.26%,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41%;汽车齿轮(含新能源汽车齿轮)、摩托车齿轮、农机齿轮共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占公司总收入的39.70%;新能源汽车减速器实现营业收入16.81万元。

  公司矢志不移的围绕中马新时代“敢做、敢想、敢担当、敢为天下先的四敢精神”,全方位优化企业管理工作,对内优化组织架构,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实施模块化事业部制、工场制管理模式。对外积极拓展市场,深挖市场潜力,通过减少库存、提高生产效率等方式有效降本,提升企业竞争力。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改造,投入滚倒剃自动加工生产线,车拉插倒自动加工线,高精度内孔外圆磨削生产线,磨削加工自动生产线,优化工艺流程,提高了生产效率。

  2.推进模块化管理,成立了变速器总成事业部、齿轮事业部;齿轮事业部建立工场制管理模式。

  3.优化组织架构:进行组织架构优化,品质技术合并为品技部,新成立规划部,各事业部建有独立的销售、质量、技术、生产、配套部门,有效的提升管理效率。

  4.建立事业部工场考核制度:建立各事业部安全、营销、成本、交货期、质量、市场开发等各项考核指标目标,各事业部部门建立了部门及部门主管级的各项考核指标目标,提升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与能动性。

  5.提升质量管控能力:大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齿轮自动啮合仪,在线检测SPC工作站,有效提升产品质量,降低质量成本。

  6.巩固老客户拓展新客户,开发新产品:自动变速器齿轮与上海交运、湖南机油泵厂达成合作并送样;新能源汽车齿轮与舍弗勒、创世达达成合作并送样;新能源汽车齿轮与蔚来汽车、华域汽车已达成合作意向;转向器齿轮与豫北转向已达成合作并量产;与浙江航驱达成合作并已送样。纵置六档变速器实现与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北汽福田、江淮汽车量产;横置六档变速器与东风柳汽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定点开发协议;新能源汽车减速器与河南御捷达成合作意向。

  7.加强产品研究开发能力:确定自动变速器项目的开发立项,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英国SMT公司的MASTA汽车变速器及齿轮设计、制造分析优化软件,汽车变速器润滑试验台、疲劳试验台、噪音试验台等试验设备。

  8.深入学习贯彻“四敢精神”企业文化,打造富有责任心、专业高效、敬业务实、富有战斗力的创新团队,提升企业竞争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3.3 报告期内出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6 号)核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3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76.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682.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第19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200,900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22,493.41元(包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来管理获取的投资收益2,633,945.2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8,563,3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651,493.41元(包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来管理获取的投资收益 18,749,345.20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89,246.3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对闲置募集资金来管理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余额为 26,00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6 月8 日,公司与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新增年产550万件汽车转向器齿轮技改项目、汽车自动变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均超过计划的完成期限且未达到计划金额的50%。

  该项目系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5年立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等因素做出。随着汽车行业增长放缓,汽车行业竞争加剧,韩系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出现了巨大变化,以及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原材料成本居高不下,汽车转向器齿轮的市场销售情况及预计收益不佳。公司通过开展汽车转向器的市场调查与研究及投入新产品的研发等工作,以应对老产品降价带来的效益下降风险,并适当放缓了新增年产550万件汽车转向器齿轮技改项目的投资进度。

  该项目系公司为应对部分消费者偏好汽车自动变速器,自动档汽车市场占有率逐步扩大的情况而立项的项目。为谨慎投资,公司在前期基础研发过程中,改进了公司原来的手动变速器研发中心的有关设施,进而导致汽车自动变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

  由于上述因素,2018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建设项目均延期至2020年10月30日前实施完成,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该项目实施将加强公司在汽车自动变速器领域的研发力量,优化公司研发体系,增强公司自主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8,294.03万元,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294.0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7477号《关于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并经企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人九州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7年7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年7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8,294.03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截至 2019 年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大额存单等,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7年8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中马传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打理财产的产品,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8年4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中马传动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3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对闲置募集资金来管理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余额为26,000万元。

  2017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2万台手动变速器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1,621.10万元,不足部分自有资产金额的投入,变更为新增年产3万台新能源汽车减速器及204万件自动变速器齿轮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794.00万元,不足部分自有资产金额的投入,新增年产12万台手动变速器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4,827.10万元,不足部分自有资产金额的投入。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7年11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中马传动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注1]:公司未承诺各募投项目分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系相关项目整体尚处于建设期,还没完成投资所致。公司依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适时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谨慎逐步投入,防止形成过剩产能,充分的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

  [注2]: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调试投产陆续进行,相关项目已逐步产生效益,由于募投项目未完全达产、汽车行业增长放缓、各生产要素成本上涨、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9点30分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200,900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22,493.41元(包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来管理获取的投资收益2,633,945.2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8,563,3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651,493.41元(包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来管理获取的投资收益 18,749,345.20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89,246.3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对闲置募集资金来管理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余额为 26,0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发布的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9:3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经一路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瑞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弃权、0人反对。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200,900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22,493.41元(包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来管理获取的投资收益2,633,945.2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8,563,3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651,493.41元(包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来管理获取的投资收益 18,749,345.20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89,246.3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对闲置募集资金来管理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余额为 26,000万元。

  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弃权、0人反对。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发布的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人同意、0人弃权、0人反对。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发布的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一)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三)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并要求自2019年6月10号起施行。

  (四)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并要求自2019年6月17号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的细节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实物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市价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 套期会计准则更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公司依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拆分为“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两个项目。

  利润表中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原“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救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1. 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 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 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 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式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1.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做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3. 公司根据财会〔2019〕8号的有关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财会〔2019〕8号规定,对公司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4. 公司根据财会〔2019〕9号的有关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财会〔2019〕9号规定,对公司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作为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的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发布的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规定程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3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接着来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到期赎回,详细情况如下: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5月2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对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4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3亿元,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以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余额计算。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产品均不得用于质押。

  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期限不允许超出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的正常进行,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等不得质押,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为26,000万元(含本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为5,000万元(含本次)。